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名称
拉丁学名
一
双歧杆菌属
Bifidobacterium
1
青春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adolescentis
2
动物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animalis
(Bifidobacterium lactis)
3
两歧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bifidum
4
短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breve
5
婴儿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infantis
6
长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longum
二
乳杆菌属
Lactobacillus
1
嗜酸乳杆菌
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2
干酪乳杆菌
Lactobacillus casei
3
卷曲乳杆菌
Lactobacillus crispatus
4
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
(保加利亚乳杆菌)
Lactobacillus delbrueckii subsp. Bulgaricus
(Lactobacillus bulgaricus)
5
德氏乳杆菌乳亚种
Lactobacillus delbrueckii subsp. lactis
6
发酵乳杆菌
Lactobacillus fermentium
7
格氏乳杆菌
Lactobacillus gasseri
8
瑞士乳杆菌
Lactobacillus helveticus
9
约氏乳杆菌
Lactobacillus johnsonii
10
副干酪乳杆菌
Lactobacillus paracasei
11
植物乳杆菌
Lactobacillus plantarum
12
罗伊氏乳杆菌
Lactobacillus reuteri
13
鼠李糖乳杆菌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14
唾液乳杆菌
Lactobacillus salivarius
三
链球菌属
Streptococcus
1
嗜热链球菌
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
注:1.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种允许继续使用。名单以外的、新菌种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执行。
2.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按现行规定执行,名单另行制定。
大连市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规定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规定》的通知
大政发[2001]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连市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1997年起经市政府批准实行“三三制”分流的企业下岗职工(含按分流职工要求办理失业手续的人员,下同)。
第三条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按现行改策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下岗职工到农村承租荒山、荒地、荒滩、池塘或承包果园、农田、滩涂,从事种植、养殖的,持下岗、失业证明和承租、承包含同,经当地工商、税务部门批准,享受当地农民同等税费政策。
第五条 下岗职工利用本人、配偶或同居父母、子女承租的公有住宅自己从事经营活动的,执行住宅租金政策。
第六条 夫妻双方(含单亲家庭)为下岗职工,其子女在小学、初中就读的,免交学杂费;在高中(公费)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减半交纳学杂费。夫妻有一方系下岗职工,且家庭生活困难的,经当地街道审核,其子女在小学、初中就读的,减半交纳学杂费;在高中(公费)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减交30%的学杂费。
第七条 下岗职工办理个体经营税收手续,免交税务登记工本费、发票领购簿工本费、发票登记簿工本费。
第八条 享受市政府有关优惠政策的各类市场,其开办者必须将不少于30%的摊位,优先租赁给下岗职工,并减半收取摊位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免收管理费。
第九条 下岗职工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免交报名费和培训费。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播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的广告,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减半收取广告费;刊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招聘洽谈会广告,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免收广告费。
第十一条 招用外来劳务工的用人单位要按比例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其比例不得低于20%。
第十二条 劳动、工商、税务、教育、房地产、财政、农业、民政、广播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的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
2001年4月27日
国家商检局关于修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单证及其使用问题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关于修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单证及其使用问题的通知
(国检鉴〔1992〕133号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各直属商检局:
根据1990年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和1985年国家经委、经贸部、交通部、国家商检局联合发布的《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91)交运字251号“关于《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局对目前使用的《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和《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进行了修改,新增加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集装袋性能检验结果单》,并设计了适用于对外的英文检验证书(见附件1--5),现发给你们,并就以上单证的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各局凭《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受理包装使用鉴定申请。鉴定合格后出具《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与《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同时交给申请人,以供其分别向港务监督和港口业务部门办理出口危险货物申报和托运手续。
本规定从今年十月一日开始执行。
附件1: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略)
附件2:海运出口危险货物集装袋性能检验结果单(略)
附件3: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略)
附件4: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证书(中英文对照)(略)
附件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柔性中型散装容器性能检验证书(中英文对照)(略)
附件6:《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分单登记表(略)
附件7:《海运出口危险货物集装袋性能检验结果单》分单登记表(略)
附件8:《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分单登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