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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2024-07-22 12:04:4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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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财政部


关于湖南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呈报湖南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请示》
(湘劳社〔2002〕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从2001年7月1日起,为2000
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35元的标准
调整基本养老金。请你省按上述意见修订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并将正式
文件分别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城镇地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第73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城镇地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业经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宋春华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城镇地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土也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春市城镇地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为:地产经营实行地域管辖。城区地产经营由市房地局管辖;各县(市)地产经营由本县(市)城建局管辖。

工商、物价、财政、建设、规划、土地、税务和银行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地产经营管理部门做好城镇地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二、第十六条修改为:对违反本办法,非法进行地产经营活动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对当事人处以经营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如期缴纳土地收益金的,除按规定补交土地收益金外,应当每日按迟交土地收益金额的3‰缴纳滞纳金。

三、第十九条修改为: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春市城镇地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1年第19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批)。未纳入本目录的其它禁止进、出口货物,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外经贸部将陆续颁布相关目录。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
(第一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注
1 5069090.11 已脱胶的虎骨(指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等加工的)
5069090.19 未脱胶的虎骨(指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等加工的)
2 5071000.10 犀牛角
3 13021100 鸦片液汁及浸膏(也称阿片)
29031400.10 四氯化碳,用于清洗剂的除外
4 29031400.90 四氯化碳,用于清洗剂的
29034300.90 三氯三氟乙烷,用于清洗剂(CFC-113)